中国地震局党组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地震科技创新的意见

2017年6月1日,《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加快推进地震科技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奋斗目标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加快推进地震科技创新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强调,要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新思想新理念统领地震科技创新,深刻领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科技创新部署上来。

《意见》提出,要加快构建开放合作、充满活力的国家地震科技创新体系。一是明确地震科技创新奋斗目标,到2020年,使我国地震科技总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同期水平;争取到2030年,我国步入世界地震科技强国之列。二是优化地震科技创新布局,围绕国家地震安全需求,统筹各类创新资源,发挥不同创新主体的特色和优势。三是注重科技创新战略决策和规划引领,建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改进科技咨询支撑行政决策的科技决策机制,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四是搭建地震科技创新平台,构建以地震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为龙头、局属重点实验室为骨干、地方重点实验室为补充的实验室体系。五是开创行业合作新模式,吸引全社会科技力量开展地震科学攻关。六是大力倡导地震科学普及,将科普成果纳入科研项目验收评价体系,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全覆盖。七是提升地震科技国际合作水平,建立国外专家与国内团队合作机制,实现人才柔性引进与智力共享。

《意见》要求,要大力推进实施国家地震科技创新工程,实施“透明地壳”、“解剖地震”、“韧性城乡”、“智慧服务”四项科学计划,统筹协调现有各类科技项目与计划,聚焦基础前沿、关键技术和应用示范。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方面,要建立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制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并探索科技成果转化资助方式。在创新地震科技体制机制方面,要明晰研究所方向任务定位,加快现代研究所治理步伐,深化地震科技创新“放管服”,改善地震科技创新评价,落实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管理自主权,实行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区别管理。在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方面,要建设富有活力的地震科技人才管理机制,建强地震科技人才队伍,鼓励地震科技人才流动,健全科研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加大科技成果奖励力度,规范科技人员兼职兼薪和创新创业。

《意见》要求,强化地震科技创新保障,要加强地震科技创新组织领导,统筹用好各类科技投入,弘扬地震科技创新文化,持续保持地震科技创新系统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