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6号)、《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和中国地震局《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在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为稳妥做好我所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织现场复试,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所长任组长,人才资源部、纪检室和后勤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复试小组组成

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由包括导师在内的多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组长由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每个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对本组复试工作各环节负责;设立秘书1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根据我所招生专业分布,组成地质学及固体地球物理学两个复试小组,一般每个小组由不少于五位专家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的复试考核。 

三、复试

(一)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1.教育部下达我所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0名。结合我所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体情况和年度博士招生计划数,经我所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我所博士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为英语成绩61分,专业课成绩60分。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共15人。

2.我所已根据相关文件,组织完成了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考核和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分别有4名硕博连读生、8名申请-考核生(共12名考生)通过了相关考核,将占用2021年博士生录取指标。

(二)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须按研招办要求提交以下材料,通过查验后确认复试资格。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A4 纸上)。

2.准考证。

3.学历情况核实:

非应届生提供:本人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生证(需注册),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在职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附件1

附件1:博士考生简历-自述表.doc

,本人签名),需附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5.《政治审查表》(附件2

附件2:政治审查表.doc

),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相关部门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攻读博士学位预期初步计划等。

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研招办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三) 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考生复试须知(另行通知)。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外语听说水平、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科研社会实践、身心健康情况及人文素养等。

2.复试内容:

(1)业务能力

①个人经历(个人教育和科研经历)。

②硕士论文情况、科研成果、参加科研工作情况、撰写报告和发表文章(专业知识、知识面、科研能力及成果)。

③今后未来的想法(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

(2)英语听说能力

形式:专业英语报告(English presentation)。

时间:3分钟报告(用ppt),2分钟提问。

具体要求:就某一地球科学问题,阐述问题的由来、研究现状、存在的问题、可能的解决方案、自己对该问题的看法。

复试时间:每名考生20分钟

业务考核(15分钟):PPT介绍8分钟,提问7分钟 。

英语考核(5分钟): PPT展讲3分钟,提问2分钟。

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四.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考生自行就近前往当地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纸质版《体检表》须在研招办规定的时间寄回,体检表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五、录取

(一)考生的复试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达到拟录取标准;低于7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对复试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考生,将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按60%、复试成绩按4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3*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和中国地震局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所招生计划数、报考导师招生限额等因素,将通过复试的考生报地质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经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门户网予以公示,公示网址:http://www.eq-igl.ac.cn/。

六、信息公开公示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等信息将在我所网站公布。

(二)我所网站将公示拟录取名单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复试监督

(一)复试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所纪检室及研究生招生办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巡察。

(二)复试工作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复试成绩公布4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对收到的复议申请,将由我所纪检室会同招生办对异议进行核实,对申诉问题确实有误者,将由招生工作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最终答复考生。

研究所考生接待电话:010-62009079。

研究所监督部门电话:010-6200901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5.10

 

 

附件1:博士考生简历-自述表.doc

附件2:政治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