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资源部

(一)主要职能

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岗位管理;职工考核与奖惩;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职称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福利待遇管理;研究生教育培养、职工培训;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事务。

(二)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干部、人才、工资等各项政策,制定研究所各类人事教育规章制度;

2. 负责人才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

3. 负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管理;

4. 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招聘、人员调配、京外调干、军转干部、解决职工夫妻两地分居;

5. 负责各类人员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干部考核等工作;

6. 负责学科组组建、中期检查、聘期考核等工作;

7. 负责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管理;

8. 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聘任工作;

9. 负责各类人才和专家的遴选推荐工作;

10. 负责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兼职审批等工作;

11. 负责人事档案的接收、转递、查阅等管理工作;

12.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职工培训工作;

13. 负责人员、工资和研究生信息的统计工作;

14. 负责研究生教育招生、培养、毕业派遣等管理;

15. 负责博士后流动站管理;

16. 负责科研项目用工、实习生等审批管理;

17. 负责各类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签订和管理;

18. 负责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19. 负责法人年度报告、人员返聘、残疾人就业审核和残保金核定、出具各类证明;

20. 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