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室

(一)主要职能

纪委日常事务;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纪检、监察、内部审计;案件办理。


(二)主要职责

1.  落实上级纪委、、监察、审计部门的决议、决定;

2.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警示教育工作;

3.  负责纪检监察审计相关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

4.  负责所内部审计、行政工作的监察和纪律检查;

5.  负责所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  负责所财务收支、经费预算决算、经济合同签订、国有资产安全的监督;

7.  负责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8.  负责处以下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

9.  负责受理群众举报;

10.  完成上级领导及所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设置

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助理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