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地震应急预案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文件


震质科发〔2014〕83号


关于修订《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按照《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中震救发〔2013〕75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修订我所地震应急预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文件《关于印发<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震质发科〔2009〕166号)同时废止。

请各部门按照预案要求制定本部门预案,于2014年4月15日前报科技发展部备案。


(本页无正文)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2014年3月31日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地震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序、高效地应对和处置突发地震事件,履行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以下简称地质所)在地震应急响应中的职责,充分发挥地质所在地震应急工作中的作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12月27日修订);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12年8月28日修订)(国办函〔2012〕149号);

《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中震救发〔2013〕75号);

《地震灾害应急Ⅰ级响应信息报送规范(试行)》(中震救发〔2013〕69号);

《地震灾害应急Ⅰ级响应信息规范(试行)》(中震救发〔2013〕15号);

《关于印发地震现场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震救发〔2010〕74号);

《关于印发〈局直属各有关单位地震应急救援任务〉的通知》(中震救发〔2008〕171号);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地震现场工作管理规定》(震质科发〔2010〕185号)。

1.3 适用范围

地质所应对和处置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活动。

2 工作原则

根据中国地震局的命令要求启动本预案。或根据12322地震短信、其他途径了解到震情、灾情后,做好准备启动本预案的相关工作。

在应急期间,人、财、物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调配。人员主动到岗到位。各部门正、副负责人为第一、二责任人。

地质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服从中国地震局对地震现场应急工作的统一管理,配合省级地震局应对和处置突发地震事件。

3 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

3.1 组织体系

地质所在应急期间设立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指挥长:地质所所长(或主持工作所领导)。

副指挥长:主管副所长(或指挥长指定)。

成员:其他所领导、各部门负责人。

指挥部办事机构挂靠在科技发展部。

指挥部办公地点:301会议室,电话及传真:010-62009168。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综合组、应急科技产品组、地震现场应急科考队、震情研判组、后勤保障组。

3.2 综合组

所办公室负责人为组长,成员由所办公室、科技发展部、信息中心、党群工作办公室、人才资源部等部门组成。

职责:保障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各工作组,及时传达、发布中国地震局和指挥部的有关命令和指示。汇编、审核、上报或发布地震、应急科技产品、现场调查成果、应急工作与抗震救灾等信息。对现场应急科考队联络跟踪。

所办公室职责:传达、发布中国地震局和指挥部的有关命令和指示。协调各工作组。审核并向上级机关报送震情、灾情、应急等信息。

科技发展部职责: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接收、转发和落实中国地震局的有关命令和指示。落实地质所应急科技产品。落实中国地震局或指挥长指派地质所赴现场的工作人员及机票购置。跟踪了解地质所现场应急科考队。汇编和审核信息、应急科技产品、现场调查成果、应急等信息。负责与上级部门、地震所在省局的沟通。总结每次地震应急工作。

科技应用部职责:负责收集震区内地质所曾做过的全部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组织科研人员分析相关工程的可能受破坏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方案。

信息中心职责:负责有关地震信息、地震应急科技产品、现场调查成果、地震应急与抗震救灾信息等在所门户信息网站及时上传。

党群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收集和宣传地震应急工作中的优秀事迹。了解应急队员由于赴现场带来的生活困难,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慰问。

人才资源部职责:负责收集赴地震现场开展应急工作的研究生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的帮助。

3.3 应急科技产品组

科技发展部负责人为组长。

职责:完成中国地震局要求地质所承担的相关应急科技产品,及时提交给中国地震局相关业务司和地质所综合组。

应急科技产品组分成以下小组,相关业务研究室为各小组责任单位:

(1)地震应急对策小组

a.震后2小时提供政府和地震部门地震应急对策;

b.震后2小时提供救灾需求判断分析结果;

c.根据震情和灾情的发展,随时更新地震应急对策;

(2)地震构造环境分析小组

a.震后2小时提供地质背景分析资料;

b.震后2小时内提供震区1:100万活动构造图;

c.震后6小时内给出发震构造初步分析结果;

d.震后24小时内提供震区1:25万活动构造图;

e.震后5天内提供震区1:10万活动构造图;

f.随时查询国际有关组织的分析结果,获取国外对地震的各类相关分析资料;

g.震后10天内,提交灾区恢复重建所需的相关资料。

(3)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小组

a.震后1小时内提交震区人口、经济、道路等方面的最新数据;

b.震后10天内,提交震区地震风险评估和恢复重建所需的相关资料。

(4)遥感资料分析小组

a.震后8小时内提供遥感震害资料,主要是可能有大量人员被埋压的地点分析资料;

b.震后,随时提供遥感震害损失分析数据;

c.随时查询国际有关组织的分析结果,获取国外对地震的各类相关分析资料;

d.震后10天内,提交灾区恢复重建所需的相关资料。

3.4 地震现场应急科考队

根据中国地震局命令或地质所应急指挥部的决定,派遣地质所现场应急科考队,任命队长及副队长。队长负责地质所应急科考队在震区的全面工作,及时向指挥部上报现场工作信息和成果。

职责:开展和承担地震应急救援、上级指派任务、地震地质、发震构造、地表破裂、地震地质灾害等调查。

3.5 震情研判组

中长期地震预测研究室负责人为组长,成员为全所科研人员。

职责:组织收集地震相关信息,开展对发震构造、发震断层、地震灾害、地震趋势等内容的研判和分析;跟踪震情,及时形成地质所对地震发震成因、发震构造、发震断层、趋势研判的认识结论和报告。

3.6 后勤保障组

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为组长,成员由后勤服务中心、计划财务部、信息中心等部门组成。

后勤服务中心职责:承担地震现场工作装备、车辆保管和维护。确保装备用品到位、车辆及时派出。

计划财务部职责:在编制年度工作预算时,应编列地震应急工作机动经费,用于保障应急响应工作启动。简化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及时提供经费:Ⅰ级响应5-10万元,Ⅱ级响应3-5万元。

信息中心职责:负责对震区各类地质图、地形图、遥感影像数据等资料进行统计并上报给指挥部,及时做好出借准备。

4 地震响应

4.1 地震响应级别的预判

在收到12322地震短信时,可以作以下预判:

(1)国内西部发生7.0级(无人区为8.0级)或东部发生6.5级以上地震,可预判中国地震局可能启动Ⅰ级响应;

(2)国内西部发生6.0级(无人区为7.0级)或东部发生5.5级以上地震,可预判中国地震局可能启动Ⅱ级响应;

对于收到预判可能将启动Ⅰ级、Ⅱ级响应的地震短信后,各部门立即开展相关准备工作,人员主动到岗到位。科技发展部立刻落实所领导、各工作组组长是否收到地震短信。

4.2 分级响应

中国地震局正式发布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命令后,地质所立即启动响应级别的应急工作。

I、II级响应:应急指挥部启动工作,指挥长向全所发布启动地震应急命令,全所转入应急工作。

综合组、应急科技产品组、震情研判组、现场应急科考队、后勤保障组等按本预案开展工作。

III级、IV级响应:由综合组负责,应急科技产品组及时提交成果。国家地震应急队员听候调动。

5 应急工作结束

地质所应急响应工作结束,由中国地震局或地质所指挥长的安排确定。对于启动I、II级响应的地震,科技发展部要完成本次地震应急工作的总结报告并归档。

6 其它要求

I、II级地震响应启动后,各部门必须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人员情况;在京科研人员迅速到指挥部报到,并参加地震成因和灾情分析、震情趋势研判等。

从事地下流体、水库诱发地震、地震台阵、地壳形变和电磁等工作的科研人员必须做好随时赴地震现场开展观测的相关准备。

地震中长期预测研究室负责到中国地震局地震数据信息中心下载应急地震的主、余震信息,上报指挥部,供全所科研人员需用。

全所职工平时要保证个人通讯畅通;科研人员要备好个人野外装备,做好随时能赴地震现场的准备;

科研人员离京开展科学考察、参加会议等,在出差之前必须向科技发展部或科技应用部办理相关手续;请假探亲、旅游,必须向人才资源部办理有关手续。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科技发展部负责解释。

7.2 预案演练

应根据地震应急工作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练,熟悉本预案内容。

7.3 各部门预案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和任务,制定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责任到人,实行双岗负责制。报科技发展部备案。

7.4 预案修订

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7.5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中国地震局地质所地震应急预案》(震质发科〔2009〕166号)废止。


附件:1.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分级

2.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响应分级

3.地质所应急科技产品目录


附件1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一、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二、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三、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四、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附件2

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响应分级


按《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对应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中国地震局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启动地震应急Ⅰ级、Ⅱ级响应。中国地震局成立应急指挥部,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统一领导、指挥地震部门地震应急工作;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工作,与灾区人民政府进行沟通、协调。灾区省级地震局成立应急指挥部,派出现场应急队,在中国地震局应急指挥部和省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相关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启动地震应急Ⅲ级、Ⅳ级响应。中国地震局根据灾区需求,派出现场工作组或有关省级地震局、直属单位的专家协助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灾区省级地震局成立应急指挥部,派出现场应急队,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或现场工作组。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等,对响应级别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3

地质所应急科技产品目录


发震构造图

区域地震构造图

震源机制解

强余震震源机制解

震害遥感影像图

震前高分遥感背景影像图

地震灾害分区图

地表破裂图

震源破裂过程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印发